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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海欣集团建立《合格供应商名录》(工程类)的告知书
发布时间:10.13.2022 发布者:

为了规范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工程类供应商的管理,提高办事效率,促进廉洁自律,使得公司工程采购工作能够严格遵循公开透明、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现公司决定建立《合格供应商名录》,诚邀各潜在合作单位加入公司名录。公司将对供应商实行准入管理,后续公司开展的招标采购活动将优先从《合格供应商名录》中邀请供应商。

一、供应商准入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

1.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
2.具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;

3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在以往与公司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;

4.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、设施、设备、专业技术能力;

5.财务核算规范,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。

二、供应商准入流程

1.自荐或推荐

a.供应商自荐,提供相关资质资料并填写《供应商准入评定表》。

b.需求部门推荐供应商时,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《供应商准入评定表》。

2.资质审核

需求部门和招标办公室对拟推荐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,具体包括:

a.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
b.  专业资质证书;

c.  特许生产、经营或安全生产许可证(如有),特定技术或业务资质证书(如有),ISO质量和环保管理认证证书(如有),品牌授权代理等有助于证明其经营和管理能力的证书(如有);具体审查资质类别、资质等级、有效期限等;

d.  过往业绩证明;

e.  主要获奖情况;

f.  过往项目的信誉证明或诚信证明;

g. 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3.招标办公室组织对供应商正在施工或完工项目进行考察。

4.审核考察通过的供应商由招标办公室统一办理准入。

三、名录内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

1.在参与招标采购过程中遭遇不公正待遇,或受到不公正评价后,有权向招标办公室提出质疑或投诉;

2.接受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对质量、价格、服务等方面的咨询;

3.以诚信的原则参与公司招标采购活动;

4.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,牟取利益;

5.按规定与我司签订合同,履行合同承诺,严格执行合同条款,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;

6.及时向我公司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况,如企业重组、更名、迁址等。

每年年末,我公司招标办公室将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对《合格供应商名录》内的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,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被从名录中移除,且三年内不得重新加入名录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招标办公室联系人:吴子荟    

联系电话:021-57698107、17717024421

关于海欣集团建立《合格供应商名录》(工程类)的告知书.pdf

 

附件1 供应商准入评定表(自荐)

附件1 供应商准入评定表(自荐).docx


附件2 供应商准入评定表(推荐)

附件2 供应商准入评定表(推荐).docx


附件3 供应商年度业绩评定表

附件3 供应商年度业绩评定表.docx